李易峰名誉免费观看案一审胜诉 被告须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

时间:2018-07-30 14:12:42阅读:72925
7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易峰诉王*闪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王*闪因配文转发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直播视频片段,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连续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顶发表致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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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易峰诉王*闪名誉免费观看案一审胜诉。被告王*闪因配文转发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直播免费观看片段,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连续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李易峰公开致歉,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诉讼费用。由星权律所代理的李易峰其他名誉免费观看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李易峰名誉免费观看案案件播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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